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徐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营口市西市区。 被申请人:王卫中,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营口市站前区。 被申请人:王素燕,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营口市站前区。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申请人徐东与被申请人王卫中、王素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2021)辽0803民初17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申请人徐东要求对被申请人王卫中、王素燕的财产在55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王卫中、王素燕名下银行存款550000元或查封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鲍海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董冠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