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燕,个体。
被执行人:杨春雨,无业。
被执行人:张银慧,无业,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燕与被执行人杨春雨、张银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8)黑8108执恢6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