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杜保生,男,****年**月**日出生,彝族,四川省冕宁县人,户籍所在地冕宁县,现住西昌市。 被告吉吉阿铁,男,彝族,现住四川省西昌市美姑县。

审理经过

原告杜保生诉被告吉吉阿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日立案,原告杜保生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杜保生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杜保生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原告杜保生承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杨 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徐金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