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安二涛,男,1986年11月生,汉族,河北省新乐市人。
被执行人孙雪,女,1994年1月生,汉族,河北省新乐市人。
审理经过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安二涛与孙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2016)冀0184民初3408号民事判决书,我院于2017年8月4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限其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孙雪名下银行存款11096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