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罗桂雄,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广西桂平市,现羁押在贵港监狱服刑。

审理经过

关于罗桂雄贩卖毒品罪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的(2019)桂08刑初38号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对该案刑事判决中涉财产部分(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于2021年6月7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询了罗桂雄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公积金、证券和理财产品等情况,查明被执行人罗桂雄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桂08执100号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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