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枣庄市绿城运输有限公司,住枣庄市市中区建国村西200米路南。
被执行人:韩飞,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住枣庄市市中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枣庄市绿城运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韩飞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鲁0402执182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