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牛海平,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杜红平,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吴红梅,女,****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牛海平与被执行人杜红平、吴红梅房屋损害赔偿一案中,申请人牛海平向本院申请要求撤销对本案的执行。对此,本院不持异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9)晋1024执204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杜红平、吴红梅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