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0年6月17日对原告杨正明诉被告亿滋食品(苏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苏0591民初340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2021)苏0591民初3404号民事判决书第10页日期“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更正为“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