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董冠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顺义区,现住北京市顺义区。
被告:孟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顺义区,现被羁押于顺义看守所。
被告:钟建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北省平泉市,现住北京市顺义区。
二被告之共同委托代理人:周海波,北京市致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董冠华与被告孟佳,被告钟建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原告董冠华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董冠华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董冠华撤诉。
已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董冠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