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范海燕,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大连市开发区。
被执行人:张海景,男,1954安12月24日出生,汉族,现住大连市旅顺口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2020)辽0212民初3488号民事判决书,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扣划被执行人张海景银行账户119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