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盘县人,住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 被执行人:邵云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都昌县人,住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 被执行人:陶淑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都昌县人,住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张斌申请被执行人邵云飞、陶淑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都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赣0428民初125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张斌于2021年5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认为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张斌已和被执行人邵云飞、陶淑珍达成和解,本院认为和解协议履行时限过长,可以终结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时,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赣0428执9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杨友冬 审判员 曹东升 审判员 曹华斌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曹求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