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白永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陕西省府谷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张培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陕西省府谷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白永飞与被告张培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原告白永飞申请撤回对被告张培渊的起诉,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白永飞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626元,减半收取4813元,由原告白永飞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