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阳支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20121215721526H,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开州大道。
法定代表人:吕超。
被执行人肖典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住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阳支行与被执行人肖典辉其他案由一案中,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121民初195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给付案件款88,189.99元(借款本金50,916.87元、违约金35,625.12元、案件受理费1648.00元),负担执行费1223.00元。执行工作:1、完善执行文书送达,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状况;2、通过网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高措施、冻结银行账户;3、被执行人自动履行68,000.00元。2021年06月21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本案尚余债权20,189.99元未能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黔0121执80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