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鲁俊,男,汉族,住山东省东明县。

被申请人:马方周,男,汉族,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

审理经过 原告刘鲁俊与被告马方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受理后,原告于2021年1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刘鲁俊的申请是自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刘鲁俊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刘鲁俊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黄秋英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胡慧莹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