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黄富其,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贵州省赤水市。 被执行人:林上绸,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浙江省苍南县。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赤水市人民法院(2020)黔0381民初469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林上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林上绸在中国建设银行62×××05_156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05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世林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颜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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