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文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息县。
被执行人:谢方圆,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息县。
审理经过
张文艳申请执行谢方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依据已经法律效力的(2020)豫1528民初583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期间,本院于2021年3月8日向被执行人谢方圆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在执行期间,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1、被执行人谢方圆应付申请人张文艳欠款64000元及律师费、诉讼费、利息,张文艳只要70000元,剩余款自愿放弃;2、被执行人谢方圆应付70000元,已付10000元,余款60000元,当场付10000元,2021年7月1日付10000元,剩余40000元分五个月付清(从2021年7月开始,每月30日前偿还8000元);3、后期付款方式用微信转账;4、被执行人谢方圆保证按期履行,否则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5、该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签订后即刻生效。因履行期限较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1528执65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