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某,女,****年**月**日出生,住牡丹江市爱民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井春杰,黑龙江鑫鼎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某1,男,****年**月**日出生,住牡丹江市爱民区。

被告:李某2,男,****年**月**日出生,住牡丹江市爱民区。

被告:李某3,女,****年**月**日出生,住牡丹江市爱民区。

被告:李某4,女,****年**月**日出生,住牡丹江市爱民区。

被告:李某5,女,****年**月**日出生,住黑龙江省尚志市。

被告:李某6,女,****年**月**日出生,住牡丹江

市爱民区东新荣街顺鑫家园3号楼*单元*室。

审理经过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1、李某2、李某3、李某4、李某5、李某6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7日立案。原告刘某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刘某撤回起诉处理。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