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友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杞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瑞永,杞县公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建霞,杞县公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贾付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杞县。

审理经过

原告江友志与被告贾付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江友志及其诉讼代理人高瑞永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贾付平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江友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并按双方约定月息8.85%支付利息至清偿全部借款止;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是同村村民,被告是公办教师,被告与丈夫又是农村种地大户,被告家庭经常雇佣原告的妻子从事农业生产,2018年8月被告找到原告夫妇以投资其他生意向原告借款,并承诺按银行贷款利息给付利息,原告处于对被告的信任同意借给被告5万元,被告开车带着原告夫妇在银行里取出5万元,交给了被告,被告给原告出具了借条,次日,被告称钱不够,再次向原告借款5万元,同样出具了借条,后原告因病需要用钱,多次催要被告还款,被告两村共计偿还了1万元的利息。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依法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

贾付平缺席未答辩。

本院查明

经审理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是同村村民。被告曾系该村小学教师,且被告家庭经常雇佣原告妻子从事农业生产,双方关系不错。2018年10月3日,被告向原告借款5万元,并为原告出具了欠条一份,该欠条用黑色签字笔载明:“今借到江友志伍万元整(50,000元),到期利息壹万元整(10,000元),到期时间2019年10月3号,到期给利息。2018年10月3号,贾付平”。在欠条中记载的“到期利息壹万元整(10,000元)”字样上并用蓝色签字笔划去。另在该份欠条下方用蓝色签字笔载明:“2019.9.25号已转(5,000元),江友志,623059103202108347,到期利息(1,800元),(一仟捌佰元)”。在欠条上方用蓝色签字笔载明:“年前尽量还伍万元整”。原告另主张被告向原告借款5万元的第二天,再次向原告借款5万元,共计借款系10万元,并提交了借条一份,该借条载明:今借到江友志伍万元整(50,000元),到期利息,利息按银行利息,利息(1,800元)壹仟捌佰元整,到期还利息,到期日期2020年10月3号,贾付平。还欠利息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被告为原告出具的欠条及借条中均加盖了贾付平的私人印章。庭审中,原告诉称,被告为原告出具的借条系后来更换的条,且原告夫妇不认识字,欠条及借条中载明的内容均是被告本人书写,被告向原告借款时约定的利息比银行利息高,原告考虑到双方关系不错,同意按照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被告向原告借款10万元,共计偿还了1万元的利息,下余借款及利息,至今未偿还。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陈述及被告出具的欠条、借条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被告系民间借贷关系。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被告应按约定期限予以偿还。被告向原告借款共计10万元,有被告为原告出具的借条及欠条予以证实,现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0万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针对利息,原告起诉时主张按月息8.85%支付利息至清偿全部借款止,后在庭审过程中又要求按双方后来约定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借条及欠条中也约定了利息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该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但被告已经偿还的1万元利息,应当予以扣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贾付平于判决书生效后二十日内偿还原告江友志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以当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18年10月4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执行时扣除已支付的利息10,000元);

二、驳回原告江友志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贾付平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