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武振堂,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二宏,山西仗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介和平,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朝辉,山西瀛航(运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武振堂诉被告介和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立案。原告武振堂于2021年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于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武振堂撤诉。
案件受理费3994元,减半收取1997元,由原告武振堂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