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礼怀,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陕西省洛川县村民,住该村,公民身份号码:61262XXXX603182311。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雷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陕西省洛川县村民,住该村,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502122311。
被告:李国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陕西省洛川县村民,住该村,公民身份号码:61062XXXX604091616。
审理经过
原告赵礼怀与被告李国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李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