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汪志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歙县。
被执行人:叶林寿,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歙县。
被执行人:叶逸,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歙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汪志平与被执行人叶林寿、叶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汪志平于2021年4月27日书面同意撤回执行申请,案件终结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皖1021执47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