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东金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确认的送达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
法定代表人:曾昭旭,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鹤年,广东拓进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荣根,广东拓进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阳江市江城区大金元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
法定代表人:杨创濠,该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被告:杨创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公民身份号码:441××××××××××××。
被告:陈万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公民身份号码:441××××××××××××。
被告:林进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公民身份号码:441××××××××××××。
被告:邓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公民身份号码:441××××××××××××。
被告:赵玉燕,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公民身份号码:440××××××××××××。
被告:徐庆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公民身份号码:440××××××××××××。
被告:王圣用,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阳春市×××××××××,公民身份号码:441××××××××××××。
被告:胡明燕,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公民身份号码:441××××××××××××。
审理经过
原告广东金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阳江市江城区大金元酒店有限公司、杨创濠、陈万好、林进容、邓决、赵玉燕、徐庆军、王圣用、胡明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1日立案。原告广东金世纪实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广东金世纪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