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亚燕,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湛江市赤坎区。 被告:梁雅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湛江市赤坎区。
审理经过
原告陈亚燕与被告梁雅珊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6日立案。原告陈亚燕于2021年7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以原、被告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执行为由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陈亚燕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陈亚燕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周娟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冯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