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玉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
被执行人:陈宜尧,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刘玉佳于2021年1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与被执行人陈宜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65000元,已偿付标的额为12000元。申请执行人刘玉佳与被执行人陈宜尧于2021年6月19日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鲁0782民初551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