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上海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安徽一笑堂茶业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上海仲裁委员会****年**月**日出生效的(2019)沪仲案字第0769号判决,于2021年5月26日向被执行人安徽一笑堂茶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安徽一笑堂茶业有限公司支付欠款(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安徽一笑堂茶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解放路支行的账户34×××52_1存款59152.77元,冻结期限为365天。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