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汤勤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鸡东县。
被告:黄传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鸡东县。
被告:赵立刚,男,约60岁,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鸡东县。
审理经过
原告汤勤友与被告黄传久、赵立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6日立案。汤勤友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汤勤友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