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林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定远县。

审理经过

林涛罚金一案,(2017)皖1102刑初190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7月15日立案执行,截止立案之日被执行人应支付案款合计10000元。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房产、工商登记、互联网银行等财产进行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林涛限制高消费,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