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略阳县XX社。住所地:略阳县。 法定代表人:李海红,略阳县XX社理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略阳县主任。 被告:崔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略阳县人,住略阳县,公民身份号码:61232XXXX401050155。 被告:蹇静,女,****年**月**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略阳县人,住略阳县,公民身份号码:61232XXXX902240125。

审理经过

   原告略阳县XX社与被告崔俊、蹇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1日受理,原告略阳县XX社于2021年6月2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以已经与被告崔俊等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为由申请撤诉,被告崔俊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略阳县XX社撤回起诉。 诉讼费2830元,减半收取1415元,被告崔俊自愿承担,限本裁定生效后5日内交纳。     审  判  员     陈  利  明  

裁判日期

二0二一年六月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 官助 理     张  寒  阳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