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何辉,男,****年**月**日出生,住绥芬河市。
被执行人:隋玉艳,女,****年**月**日出生,住绥芬河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辉与被执行人隋玉艳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欲与被执行人达成长期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八)项和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1081执71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