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本溪市人,无业,现住本溪市平山区。 被执行人:李海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本溪市人,本钢石灰石矿综合厂职工,现住本溪市平山区。 此案无裁判文书。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朱亚诺 审判员 潘英智 审判员 杨洪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芦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