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刘建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任丘市。
被申请人:赵震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任丘市。
审理经过
申请人刘建磊与被申请人赵震宇因民间借贷纠纷,申请人刘建磊于2021年8月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赵震宇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裕华支行(账号:62×××73)的存款300000元,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相应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赵震宇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裕华支行(账号:62×××73)的存款300000元,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2020元,由申请人刘建磊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