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一心,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山西省阳高县龙泉镇。身份证号码:14212119480816****。

被执行人:姚有亮,男,汉族,****年**月**日出生,阳高县北徐屯中心校退休教师。住山西省阳高县北徐屯乡。身份证号码:14022119600610****。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阳高县人民法院(2017)晋0221民初387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1月13日向被执行人姚有亮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姚有亮至今未履行。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姚有亮在北徐屯中心校有退休工资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扣划姚有亮在阳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623051153310015****上的北徐屯中心校退休工资收入6749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