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朋琼,女,****年**月**日出生,藏族,住西藏仁布县。
被告:边次,男,****年**月**日出生,藏族,住西藏仁布县。
审理经过
原告朋琼与被告边次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4日立案。原告朋琼于2020年1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朋琼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系真实意思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朋琼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原告朋琼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