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法定代表人:薛付奇。

被执行人:苏业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审理经过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苏业佳罚金一案,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608刑初589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苏业佳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交纳罚金人民币3000元。因被执行人苏业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交纳罚金义务,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案件移送执行。

本院查明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苏业佳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苏业佳未自觉履行义务。经查询全国财产查控网及佛山市财产查控网,未发现被执行人苏业佳有财产可供执行。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经本院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发布限制消费令,本案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应依法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