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游立芬,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桃源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西枝,湖南省澧县翊武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胡铭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游立芬因与被申请人胡铭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1民终6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称

游立芬申请再审称,1.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谢某系胡铭益的工程合伙人,其证言无证明力,本案借款本金实际是105万元。2.游立芬有新的证据可证明2014年3月24日前有两笔胡铭益向刘大阶借款的银行转账依据。3.二审法院认定胡铭益借游立芬51.8万元,按双方约定月息3分计算,截至2017年1月4日,利息约50万元,本息合计约102万元左右,减去胡铭益陆续支付给游立芬利息约10万元之后,胡铭益只欠游立芬92万元左右,而胡铭益为何在2017年1月4日向游立芬支付105万元的现金。4.二审法院认为2017年1月4日,胡铭益向游立芬偿还105万元后再未向游立芬归还过欠款,也没有证据证明游立芬向胡铭益追讨过上述借款,但胡铭益与刘大阶的微信记录可证明刘大阶多次催讨借款和胡铭益同意还款,如果双方已经达成结算合意就不会有本案诉讼。请求:撤销二审判决,判令胡铭益向游立芬偿还借款本息,原审及再审诉讼费用由胡铭益承担。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首先,2014年3月至6月期间,胡铭益先后向游立芬出具四张借条,约定胡铭益向游立芬分别借款20万元、55万元、10万元、20万元。但实际出借人系游立芬的丈夫刘大阶,刘大阶通过其银行账户向胡铭益转账51.8万元,对于2014年3月25日的20万元和55万元中的33.2万元借款是否实际出借,双方争议很大。经审查,对于2014年3月25日的20万元借款,刘大阶称上述20万元是其从案外人胡仲元处所借的现金,但根据案外人胡仲元和刘大阶的证言,2014年3月份,胡仲元借给刘大阶现金20万元,约定的月息是3分,而刘大阶将以3分的月息借来的20万元再借给胡铭益,却只收取2.4的月息,显然不合常理,同时,胡铭益亦否认收到该笔借款,故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胡铭益收到了该20万元借款;对于2014年3月25日55万元中的33.2万元借款,刘大阶称该33.2万元系2014年前胡铭益向其陆续借款的总结算,虽然游立芬再审提交了部分转账凭证,但是其中的15万元转账发生于****年**月**日,且该笔转账汇入的是胡明贵账户而非胡铭益账户,另外的两笔转账金额总计才7万元,远远少于33.2万元,在游立芬没有提供更为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且胡铭益亦不予认可的情况下,现有证据亦不足以证明胡铭益收到了该33.2万元。因此,涉案借款金额应以刘大阶通过其银行账户向胡铭益转账的金额51.8万元为准。截至2017年1月4日,胡铭益共向刘大阶支付了114.7万元,而实际上按照约定计算截至2017年1月4日胡铭益应向刘大阶支付的借款本息只有101万余元,故从双方之间的往来款项可以认定至此双方的借款关系已经结清。其次,按照刘大阶的说法,截至2017年1月4日,胡铭益共应向刘大阶支付本息204万余元,现胡铭益实际已支付114.7万元,尚欠本息89万余元,在胡铭益尚欠刘大阶89万余元借款本息的情况下,双方之间没有一张结算字据,既不合常情,也有悖于刘大阶的惯常做法。再次,对于胡铭益于2017年1月4日向刘大阶偿还105万元款项时双方是否已结清涉案借款本息的问题,刘大阶认为双方并未就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其只要求胡铭益先还钱,其他的事情之后再说。但是胡铭益在向刘大阶归还100多万的欠款后,双方没有结算的字据,显然不合常规。因此,刘大阶的上述主张不符常理。最后,对于胡铭益于2017年1月4日向刘大阶偿还105万元款项时双方是否已结清涉案借款本息的问题,证人谢某证明,2017年1月4日,胡铭益与刘大阶见面商谈涉案借款结算事宜,之后三人同去银行进行转账,转账后在回茶楼的路上,胡铭益要求刘大阶归还借条时,刘大阶却借口有急事离开了。因此,根据证人谢某的证言基本可以采信胡铭益关于“胡铭益一次性向刘大阶支付105万元,以结清涉案借款本息”的说法。综合上述分析意见,再考虑到双方对涉案借款约定了每月高达3分的利息,故二审法院认定胡铭益与游立芬之夫刘大阶就涉案借款本息已于2017年1月4日结算完毕,即双方同意由胡铭益一次性向刘大阶归还105万元以结清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有事实依据且并无不当,因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游立芬的全部诉请依法应予维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游立芬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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