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赵剑敏、魏倩、李永刚(申请执行人)、河南宏升置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赵剑敏、魏倩、李永刚与河南宏升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592.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0686.00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河南宏升置业有限公司给付赵剑敏、魏倩、李永刚案件款共计20462元,交纳执行费224元。至此,赵剑敏、魏倩、李永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122民初89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朱卫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鲁韶华 书记员校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