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金彪,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枝江市。
被执行人:广东顺德进曦照明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义村安龙环村西路1x号之x。
法定代表人:廖海澄。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金彪与广东顺德进曦照明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金彪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广东顺德进曦照明有限公司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