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井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晴隆县人,现住贵州省晴隆县。

被告:吴祥会,女,汉族,贵州省晴隆县人,现住贵州省。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井红与被告吴祥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李井红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诉讼费,致使案件审理无法继续进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李井红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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