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井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晴隆县人,现住贵州省晴隆县。
被告:吴祥会,女,汉族,贵州省晴隆县人,现住贵州省。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井红与被告吴祥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李井红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诉讼费,致使案件审理无法继续进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李井红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