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成翠莲,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甘肃省敦煌市人,住甘肃省敦煌市。
被执行人:刘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甘肃省敦煌市人,住甘肃省敦煌市。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成翠莲与被执行人刘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敦煌市人民法院(2019)甘0982民初32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以(2019)甘0982执1628号立案执行,执行标的16940元。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成翠莲与被执行人刘宏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刘宏于2020年5月30日前给付成翠莲5000元,剩余案款于2020年10月31日前给付完毕。现本案以终结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9)甘0982执162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