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蔡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不详,住上海市松江区。
被告:李龙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不详,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审理经过
原告蔡亮与被告李龙军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由蔡亮于2021年3月25日网上立案,本院于2021年3月25日接收。原告蔡亮在本院通知后未按法律规定预交诉讼费。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