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吴彦伟,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新郑市。

被执行人:颜亚玲,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新郑市。

审理经过

关于吴彦伟申请执行颜亚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豫0184民初9371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按照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颜亚玲银行存款2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