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山东联合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润泽街36号。

法定代表人:刘焕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濮阳市神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濮阳市金堤路中段路东。

法定代表人:黄鹤锋,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焦惜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

被执行人:张四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联合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濮阳市神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焦惜珍、张四均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2020)鲁0611民初114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