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山东联合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润泽街36号。
法定代表人:刘焕高,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濮阳市神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濮阳市金堤路中段路东。
法定代表人:黄鹤锋,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焦惜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
被执行人:张四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联合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濮阳市神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焦惜珍、张四均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2020)鲁0611民初114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