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五三一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鲁平,总经理。 被告:河南中原辊轴有限公司,住所地:济源市济水大街东段。 法定代表人:牛小会,总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中原辊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9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7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杨劲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清霞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