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原告:付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彰武县。
被告:杜树刚,男,****年**月**日出生,住沈阳市浑南区。
审理经过
原告付强与被告杜树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9日立案。2021年9月14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付强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