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孙雪玮,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为青岛市市北区。
被执行人睿智信(青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为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A号楼615室。
法定代表人肖月丹,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雪玮与被执行人睿智信(青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为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北劳人仲案字第514号裁决书,本院于2021年7月8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缴纳案款9153.53元(缴纳执行费50元,发放申请执行人9103.53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1)北劳人仲案字第514号裁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