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瞿显满,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桐梓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儒连,贵州贵翔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周曾广,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修文县。
审理经过
原告瞿显满与被告周曾广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7月16日立案。原告瞿显满于2021年07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瞿显满申请撤诉,是其对自己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瞿显满撤诉。
案件受理费2596.00元,减半收取计1298.00元,由原告瞿显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