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四川奥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凌云路14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1667415650B。
法定代表人:吕律,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丽镔,四川则昂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岳池县胡巴依羊肉汤锅店,住所地: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滨河东路500号(和溪曲苑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621MA6617M24N。
经营者:胡晓斌。
第三人:成都恒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万科北街18号6栋1单元1层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80928320576。
法定代表人:刘静。
审理经过
原告四川奥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岳池县胡巴依羊肉糖果店及第三人成都恒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9日立案。原告四川奥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四川奥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撤回对被告岳池县胡巴依羊肉汤锅店的起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四川奥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四川奥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