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付建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孟州市。
被执行人:郭正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孟州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付建国与被执行人郭正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付建国自愿撤回执行申请。本院经审查后认为,申请执行人付建国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孟州市人民法院(2021)豫0883执91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