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姜风兰,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台前县。
委托代理人于目伟,台前濮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炳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台前县。
被告田秀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台前县。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公司地址:河南省濮阳市黄河路西段。
负责人刘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连振虎,该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本院2019年10月16日对姜风兰诉李炳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田秀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豫0927民初297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将(2019)豫0927民初2974号民事判决书中“姜凤兰”补正为“姜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