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顺义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于某1,女,****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顺义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于某2,男,****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顺义区。 三上诉人之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佳,北京市狄克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于某3,男,****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顺义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于某4,女,****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顺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滨(社区推荐),男,****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顺义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于某5,女,****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顺义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兼李某1委托诉讼代理人:于某6(李某1之子),****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顺义区。 原审原告:李某1,女,****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顺义区。

审理经过

上诉人张某、于某1、于某2因与被上诉人于某3、于某4、于某5、于某6、原审原告李某1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20)京0113民初127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遗漏必要共同诉讼参与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20)京0113民初1271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张某、于某1、于某2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0330元予以退回。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林存义 审  判  员   薛 妍 审  判  员   赵 霞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 官 助 理   杨俊逸 法 官 助 理   眭 立 书  记  员   任 宇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